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扩建晶圆凸块及覆晶封装产品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公示分类: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6-02-27

公示内容

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扩建晶圆凸块及覆晶封装产品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扩建晶圆凸块及覆晶封装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288 号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环评设计年产晶圆凸块(BUMP)0.96百万片、覆晶封装(FCCSP)1034百万片;实际验收年产覆晶封装(FCCSP)145百万片,其余产品及产能取消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项目实际建设有如下变动:
1、平面布局调整
环评设计在S6车间进行生产,因原S3车间FOMCM取消生产,FCCSP调整至S3车间生产。
2、废水处理设施变动
考虑S3配套的废水处理能力余量和FCCSP产品废水处理需求,故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实际依托S3车间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
3、废气处理设施变动
因FCCSP生产位于S3车间,故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均与S3车间共用,其中S3车间原设计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沸石+RTO)为2套72000m3/h、1套48000m3/h,2用1备,实际考虑了本项目FCCSP实际废气处理需求,调整为4套72000m3/h,3用1备。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变动结论,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项目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公辅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晶圆切割、研磨废水、镭射割线废水、植球皂化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铜等;公辅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废水(含氮磷和不含氮磷)、冷却塔弃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
废水分质收集,镭射割线废水、植球皂化清洗废水以及含氮磷纯水制备弃水经S3配套的氮磷废水处理系统有机废水预处理设施+浓缩废水生化处理设施+氮磷废水蒸发处理系统处理回用。
晶圆切割、研磨废水经S3中水回用处理后回用,浓水经S3配套的中水回用浓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不含氮磷纯水制备弃水、冷却塔弃水经S3酸碱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直接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FCCSP生产中回流焊、上片、焊接清洗、植球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含锡废气、废气处理设备RTO燃烧室焚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和镭射切割、印字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
有机废气、含锡废气经S3配套的4套沸石+RTO (3用1备,72000m3/h×4)处理后通过36米高4根排气筒(7-1#~7-4#)排放。
镭射切割、印字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集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风机、纯水水泵、废水处理水泵以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减振底座、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绿化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废树脂、废贴布、废无铅锡球、废锡膏、粉尘)、危险废物(各类化学品废液、废水处理站污泥和原料空桶)和生活垃圾。
其中一般固废委托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苏州晟五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氮磷废水浓缩液经蒸发结晶系统厂内处置,切割、研磨、酸碱废水处理污泥委托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原料空桶委托张家港中鼎包装处置有限公司/苏州旺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Fccsp不合格品委托苏州市新旗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苏州工业园区智特承保洁有限公司处置。
5、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594733338789U001Y(有效期自2025年4月25日至2030年4月24日止)。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20571-2025-308-L。
(3)生产废水监控口设置流量计、pH计、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测仪,S3车间对应四套RTO废气排放口均设置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仪,并与苏州市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联网。
(4)项目以厂界算起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288号
联系人及方式:尹莉 0512-62535288 Jeanne.Guan@SPIL.com.cn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25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附件

矽品验收监测报告(S6,含变动分析、其他说明事项,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