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有机钽电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公示分类: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5-11-18

公示内容

基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有机钽电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基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有机钽电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基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浦路99 号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利用大部分现有设备并添置部分生产设备,将钽电容生产设备平面布局重新调整,扩建一代钽电容器3.6亿只/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项目实际建设有如下变动:
1、设备调整
(1)因设备定制,项目配套硅涂覆机热处理烘箱设备数量减少6台,有机单体含浸机后配套的干燥柜设备增加25台,因硅涂覆机主体设备、有机单体含浸机数量不变,原辅料和产能不变,故不新增热处理烘箱、干燥柜产生的废气。
(2)原环评再化成槽设备数量估算偏多,实际再化成槽比原环评减少4台。
(3)环评设计C厂新增1座风冷冷却塔,处理能力600t/h,实际建设冷却塔调整为2座(1用1备)。
2、设备生产布局微调
环评设计模压、组装、电极遮蔽、激光清洁等工序位于A厂房,实际建设调整至B厂房进行生产,未新增敏感点,在厂区内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变化。
3、废气处理设施变动
(1)A厂甲醇废气处理设施由二级喷淋变更为三级喷淋;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由二级活性炭变更为碱喷淋+水喷淋+除雾+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CO处理,采用变频风机,风量由原环评30000m3/h和处理模压废气设施的40000m3/h,合计70000m3/h变更为80000m3/h,该变更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205000100001269)。
(2)B厂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变频风机,风量由环评80000m3/h变更为160000m3/h,该变更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3205000100000469)。
(3)C厂环评设计废气治理措施为甲醇废气通过二级喷淋塔处理,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二股废气合并排放;现变更为甲醇废气经三级喷淋塔+除雾塔处理后与非甲烷总烃废气一并进入过滤器+沸石转轮+RCO处理;采用变频风机,风量由环评设计C厂合计风量200000m3/h变更为220000m3/h,该变更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3205000100000371)。
4、废水处理设施变动
环评设计新增的一套生化处理装置,其设计规模10t/h变更为15t/h,生产废水实际处理量不变。
5、环评设计增加180平方危废仓库暂存固态危废,实际建设新增120平方的危废仓库,通过增加危废周转频次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变动结论,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项目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纯水制备浓水、化成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公辅废水和生活污水。
纯水制备浓水均回用至冷却塔补水;A厂和C厂化成和再化成定期更换产生含磷废水,与现有项目含磷废水一起进入现有的磷酸废水污水站进行处理,再与A厂喷淋废水进入生化处理+化学除磷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清洗废水和涂硅工艺废水回用到喷淋塔作为喷淋用水。
C厂喷淋水进新增的生化处理设施B(处理能力15t/h,工艺:MBR+接触氧化+混凝絮凝沉淀)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
公辅废水(蒸汽锅炉产生的排水和冷却塔排水)进一般废水处理设施(酸碱中和)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1)甲醇废气
项目甲醇阻断工序产生甲醇废气,A厂甲醇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三级喷淋塔+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C厂甲醇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三级喷淋塔+除雾塔处理后进入配套的沸石+RCO处理+15米高DA008排气筒排放。
(2)有机废气
涂荧光剂、荧光剂固化、涂硅、固化、有机物含浸、干燥、氧化剂含浸、干燥、碳膏含浸、干燥、银浆浸沾、干燥、激光清洁均会产生有机废气。A厂房上述废气经1套碱喷淋+水喷淋+除雾+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CO +15米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C厂房上述废气经1套沸石+RCO处理+15米高DA008排气筒排放。
(3)锅炉废气
项目依托现有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通过现有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
(4)模压和激光清洁废气
B厂模压和激光清洁废气经每台设备单独密闭收集+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5)化成、再化成废气(磷酸雾)
化成和再化成工序产生的磷酸雾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排气管道直接排放。
(6)硝酸雾
电容量测试过程会产生微量硝酸雾,环评设计忽略不计。
(7)修边和打标废气
修边过程的喷砂粉尘经自带的过滤器处理后回风至车间,激光打印机产生的少量烟尘颗粒物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架料机、循环水洗机、自动封装机、水洗机、组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减振底座、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绿化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铝条、废树脂、不合格品、生化污泥)委托苏州汇贸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苏州惠新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物化污泥、废酸液、废包装容器、废滤芯、分子筛、有机废液、废甲醇、废活性炭、RCO催化剂)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已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置,RCO催化剂目前尚未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全厂危废暂存间共三处,面积合计150平方,地面设置环氧地坪,设置收集设施、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基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浦路99 号
联系人及方式:焦工 0512-88163000 Betty.Jiao@yageo.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2月16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附件

验收意见.pdf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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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